曾经被别人骗得破产,耿耿于怀的他遂与他人合谋购买假银行汇票,用假身份证伪造银行承兑汇票到处行骗。日前,经锡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陆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陆某曾是一家工厂的老板,生意做得还挺不错。某日,一人拿着张有十几万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过来“求救”,说是因急需用钱,愿意贴息4个点,请其帮忙将汇票转换为现金。陆某想想十几万元,贴息4个点也能赚不少,就拿出全部流动现金帮那人将汇票转了现。可是等到陆某去银行转账时,才发现银行汇票是假的,自己白白赔进十几万元。此后不久,陆某生意渐渐不好做,工厂也倒闭了。
自从被人骗了之后,陆某一直耿耿于怀。2008年1月份,陆某通过在梁溪大桥等处的办假证电话买了一些假银行汇票并办理了两张假身份证。2008年1月30日,犯罪嫌疑人陆某化名“陆明高”,自称上海青昆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持一张5万元假银行承兑汇票,至锡山区查桥高某处,以支付4个点贴息为名,让高某帮忙贴现,并从高某处骗得现金4.75万元。2008年3月24日,犯罪嫌疑人陆某再次化名“陆明高”,持一张10万元假银行承兑汇票,至无锡某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称急需现金、愿付4个点贴息,从该公司贴现,骗得现金9.6万元。2008年6月1日,犯罪嫌疑人陆某化名“白国生”,持一张10万元假银行承兑汇票,至锡山区查桥章某处,以急需现金为名、愿意付3.6%贴息,让章某贴现,从而骗得现金9.64万元。后经被害人章某报案,犯罪嫌疑人陆某被警方逮捕归案,其所骗钱款挥霍得只剩7000余元。
贺俊丽 张苗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