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单位任职
个税上哪申报
快报讯 (记者 都怡文 通讯员 孟菲)“我在两家单位任职,那我应该在哪里申报个税啊?”昨天是新年开始的第一个工作日,南京地税部门碰到了好多不知道上哪儿申报个税的纳税人。
记者从南京市税务机关了解到,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按以下顺序确定: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其中的“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