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引桥部分防护措施不到位,妻子下桥途中跌入水中不幸身亡,丈夫诉诸法院获得镇政府8万元补偿,但本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8万元补偿款的江阴市徐霞客镇却在“过期”近半年仍未支付(2008年12月16日快报曾作相关报道)。昨天死者丈夫王铭(化名)来电说,就在快报报道后没多久,徐霞客镇政府给了他8万元补偿款,以及因为延期付款而产生的“利息”4000元。
死者丈夫王铭说,他妻子家里的经济状况很不好,父母年老,还有个残疾的弟弟,这次拿到了补偿款,一部分钱就是要用来改善他们生活的。徐霞客镇的一位工作人员对于补偿款的延期支付解释说,前段时间镇里的工作比较忙,所以在补偿的衔接上没有做到位。
金辰 薛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