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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3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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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路客运票价将小降
燃油附加每公里下调0.015元,预售票要退差额
  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后天起,公路客运票价的高低将直接受到燃油税的影响。记者昨日了解到,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已联合发出通知,完善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方案。从2009年1月1日起,下调燃油附加0.015元/人·公里,长途客运票价将随之小幅下降。

  在燃油税改革之前,江苏主要是通过燃油附加的方式,调节公路客运价格。下个月即将实行的新的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将确定以某个时间的成品油价格为计算基数,公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涨跌作“同向调整”。

  具体做法是,选择0#柴油为代表品,以2009年1月1日,国家公布的当地0#柴油(含消费税)每升价格为基数价格。按基数价格,油价每升上调0.5元,在公路客运票价外加收每人公里0.005元的燃油附加;反之则同幅下降。

  明年1月1日起燃油消费税改革后,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六项费用均被取消,为了把交通规费转为消费税后的好处留给企业,同时充分考虑旅客的利益,从2009年1月1日起,下调燃油附加0.015元/人·公里,减轻旅客负担。今后成品油价格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执行。

  这意味着每100公里下调燃油附加1.5元,以南京到上海300公里为例,乘客每单次即可少付燃油附加4.5元,往返可少付9元。其次,按照当前的国际原油价格走势,明年1月1日燃油税改革正式实施后,成品油价格有望继续下调,按照新的客运票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燃油附加有望继续下降,乘客的负担也有望进一步减轻。

  同时,两部门还特别明确,燃油附加属票外加价,不得随票价上下浮动,增加的收入只能用于消化油价变动因素,客运站应全额结算给运输承运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燃油税改革及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后,油品价格变动的频率将明显增加,如果因此而出现公路客运票价的频繁变动该怎么办?两部门明确,为保持票价的相对稳定,燃油附加原则上以0.005元的整倍数进行调整。油价调整不足0.5元/升的部分,滚动到下一次联动时合并计算。且为了避免票价频繁变动,原则上运价与油价的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3个月。

  另外,由于现行的客运票价是以养路费、运输管理费、客票附加费等为基础制定的,成品油价费税改革后三项规费均已转为消费税,定价基础已经发生了改变,且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两部门表示,待国家《汽车运价规则》等相关文件下发后,还将及时修订《江苏省汽车运价行为规则》。

  两部门还要求,各地必须根据联动机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并务必在2009年1月1日执行到位。对已预售的客票,由企业公告并予以退还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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