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封面精要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江苏公路客运票价将小降
· 好大一个“青花瓷”
· 南京30%低保边缘户将享新救助
· 从现在起,怀念五一黄金周
· 全国文明城市公示候选名单
南京、南通、苏州入选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12 月 3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减轻企业负担

  江苏出台七项措施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地税局日前下发《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实施意见》,出台七项重要措施。

  对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基金当期收支仍有结余的统筹地区,可申请在1至2年期限内将失业保险企业缴纳部分的费率一次性从2%降到1% ;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指导企业在运行困难情况下依法适度调整工资支付标准; 方便企业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工时制度;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问题。

  ■快报记者 项凤华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