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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小”供出周妻涉嫌受贿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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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3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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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案侦破详情披露
“发小”供出周妻涉嫌受贿线索
  周良洛简介

  博士文化程度的周良洛,是江西省铅山县人。1958年11月,周良洛生于河南洛阳,中学毕业后曾在河南中牟插队。1978年,考入清华大学电机系。1983年,毕业后留校工作。1989年9月,担任清华大学团委书记。1993年,调任北京朝阳区任区委常委。1994年,任区委宣传部长。至2000年1月,周良洛担任朝阳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2002年3月,他调任海淀区区委副书记。同年11月,成为海淀区区长,同时兼任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主任。

  经过纪委、检察院同志长达一年的不懈努力,周良洛案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2008年3月28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法庭审理查明:周良洛在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朝阳区常务副区长、以及海淀区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1998年至2006年的8年间,收受贿赂款共计1672万余元,其中1500多万元涉及土地审批和房地产项目,占整个贿款的90%;其妻鲁小丹参与受贿889万余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良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鲁小丹以相同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两人的个人财产被依法没收。周良洛没有提起上诉,鲁小丹在几天后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周良洛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对鲁小丹维持原判。

  敢于碰硬,案情打开突破口

  2007年年初,北京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海淀区区长周良洛在海淀土地审批过程中存在重大的受贿嫌疑,涉及多家房地产公司。经纪委调查,一个关键人物浮出水面,这就是周良洛对外称为“表弟”的“发小”王少一。周良洛任海淀区区长后,王少一就将业务从河南发展到北京,成立绿化公司,承接了海淀区多个绿化项目,涉及金额巨大。纪委初步分析,他与周良洛之间可能存在重大经济问题,遂将王少一作为案件的突破口,着手调查。

  然而,谈话之后,案件未有突破。2007年3月23日,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成立了“3·23”专案组,着手对王少一进行调查。

  随即专案组以涉嫌行贿罪对王少一立案侦查,并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通过夜以继日的艰苦工作,专案组终于获取了周良洛伙同其妻鲁小丹收受巨额贿赂的关键证据。

  预审之中,拿下“发小”口供

  46岁的郑州人王少一,是北京博雅绿茵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州晨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于2007年3月23日对其立案侦查后,4月1日,正式对其进行讯问。

  王少一是“3·23”专案的突破口,对拿下周良洛至关重要。此前,中央纪委的同志在谈话中未能拿下王的口供,这无形中给检察院办案人员增加了压力。

  经了解,侦查人员得知王少一拒供的主要原因,一是其近年来备受周良洛的关照,试图以拒供来保护受贿人;二是自己的大部分资金都用于投资北京的企业,怕被判刑影响生意的发展;三是盲目自信,相信自己能“挺”过这一关。针对这一情况,侦查人员制定了相应的对策。

  4月2日,王少一终于放弃抵抗,交代了周良洛与其妻鲁小丹涉嫌受贿的重大线索。

  据王少一交代:2003年10月,周良洛告诉王少一有一笔钱要汇到香港,要求以王的名义开设账户,并让其妻鲁小丹与王共赴香港汇丰银行办理了开户手续,开户后该账户卡由鲁小丹掌管。

  2005年9月左右,鲁小丹找到王少一要求将钱转回北京。鲁与王在北京朝阳区的中国银行东大桥支行以王少一的名义开立个人账户后,两人于2005年9月26日赴港办理转款手续。转款时,王发现账户中存有93万余美元。这笔钱转到中国银行北京东大桥支行后,王少一与鲁小丹自称夫妻关系到银行办理业务,并交代银行工作人员该账户以后由鲁小丹全权管理。之后,鲁小丹采用模仿王少一签字的手段,陆续将60万美元兑换为人民币,存入王少一的账户中(此账户为鲁小丹掌管)。

  对王少一的成功突破,给摧毁周良洛的攻守同盟提供了“炮弹”。在不断出示的证据面前,周良洛开始交代自己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随后,鲁小丹、刘军、戴迪、周海冰、李平等十多名犯罪嫌疑人陆续浮出水面。

  迂回包抄,鲁小丹无处藏身

  鲁小丹,1962年6月10日出生,河北省唐山市人,本科学历,北京瑞景清源房地产开发公司招商部副经理。鲁小丹是周良洛的发妻,也是攻守同盟中最顽固的一员。怎样让她承认其伙同丈夫周良洛收受贿赂的罪行,成为了侦查人员最艰巨的任务。

  根据“3·23”专案组领导指派,侦查人员于4月11日开始对鲁小丹进行预审,4月13日22点30分突破鲁小丹口供。鲁小丹供述了其与周良洛共同受贿以及周良洛单独受贿的犯罪事实,其交代的受贿数额初步统计达1500余万元。

  案发前,周良洛与鲁小丹等涉案人员已经订立攻守同盟,做好抗审的思想准备,但作为窝案、串案,各成员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矛盾,需要打破他们之间的信任,使其互相猜疑。侦查人员在结束第一次非正式谈话前,给鲁小丹留下了两句话,“第一不要太相信你自己,第二不要太相信以前你身边的人”。

  4月12日21点,侦查人员正式接触鲁小丹,因为已经掌握了王少一关于周良洛、鲁小丹收受93万美元的证言,侦查人员在讯问了鲁小丹家庭情况等问题之后,以王少一帮助周良洛、鲁小丹收受93万美元为主线讯问鲁小丹。

  对于收受93万美元的问题,鲁小丹拒不承认,并按照其与周良洛订立的攻守同盟说钱是王少一的。对于鲁小丹的狡辩,侦查人员并没有立即反驳,而是欲擒故纵,让鲁小丹继续编造谎言,从其语言中寻找疏漏和突破口。

  侦查小组第二次正式接触鲁小丹,有意识地不针对实质性问题提问,从侧面提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从表面上看与案情没有关联,但实际上关系密切。当讯问人员问到“你有没有向王少一借过钱”时,鲁小丹顺口回答“没有借过”。随后,鲁小丹意识到了什么,又辩称她从王少一的卡上兑换出80多万元人民币存在自己卡上,是向王少一借的。

  在谈话中,侦查人员了解到鲁小丹担心其儿子学业、生活等问题。于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上报领导,制定解决方案,尽量给予帮助,稳定其情绪。这为建立鲁小丹的信任感,并最终认罪打下了感情基础。

  4月13日22点30分,鲁小丹放弃抵抗,坦白交代了其与周良洛共同受贿93万美元的问题,而且,供述了共同收受陈兴建300万港币、收受戴迪住房一套等问题。

  当周良洛交代了93万美元的情况后,侦查人员发现其思想发生了变化。在一次讯问中,周突然问:“我会被判死刑吗?”神情非常紧张。为了缓解周良洛的思想压力,使其能够彻底放下思想包袱,侦查人员鼓励他走上“坦白从宽”的道路,并对他讲了多个“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典型案例。侦查人员的真诚瓦解了周良洛的心理防线,他最终供认了所有犯罪事实。

  据《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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