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南京会有哪些新变化?昨天上午,“南京市2009年经济和社会建设工作目标”已提交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记者注意到,2009年的目标非常详尽,共分为4个方面、60项,其中综合指标10项,重点任务10项,重点项目30项,为民办实事10项,每一项都关乎民生。
收入:
城乡居民各增长10%
2008年,南京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预计将达到231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8800元。根据2009年的综合指标,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住房:
人均住房增加1平米
南京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2002年的21.4平方米提升到目前的32.21平方米。据透露,2009年南京将加强政策性住房建设,扩大住房保障范围,人均住房面积增加1平方米。同时,还将新建中小学校舍20万平方米,维修10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祖堂山社会福利院特护楼工程。2009年,南京外国语学校将完成整体改造工程,南京卫生学校基本建成,加快金陵科技学院幕府校区、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项目建设。
社保:
城镇医疗保险全覆盖
明年,南京计划开展城乡劳动者创业培训5000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要控制在4%左右。继续实施工资集体协商,扩大城镇职工五大保险参保人数,开工建设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程。明年还要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70%。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鼓楼医院、第一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项目建设,完成郊县基本现代化医院、建制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改造任务。
生态:
优良天数要达320天
2009年南京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要达到320天,小康环境质量综合指标达85分,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比例在3%;继续推进聚宝山公园二期、宁南森林公园、三桥滨江生态公园等郊野公园建设,新增绿化造林面积10万亩,全面完成20块老城绿地建设,加快推进6家污染企业搬迁进程。
快报记者 都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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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部条例列入明年立法项目
快报讯(记者 都怡文)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获悉,2009年计划有10部条例列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酒类流通管理等都将纳入立法范围。
据介绍,2008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了《南京市技术市场促进条例》、《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南京市渔业资源保护条例》3部地方法规,对《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进行了一审。
按照《南京市人大常委会2008-2012年立法规划》的要求和实际需要,2009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除了二审通过《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外,将审议制定《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南京市酒类流通管理条例》、《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南京市农村公路条例》、《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南京市玄武湖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同时修订《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中山陵园风景区管理条例》等法规。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出现的问题,明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也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为。
俞晓翔 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