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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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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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
景区调价,50元内涨幅最高35%
  “哟,涨价了!”每逢节假日,经常是到了景区门口才发现门票价格悄然调整了。今后,景区票价该涨不该涨、什么时候涨,包括涨多少,都将严格“按章办事”。12月23日,《南京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实施。

  政府定价的景区要有“免费开放日”

  不同性质的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模式也不同。据南京市物价局介绍,对于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城市公园、自然风景区、纪念馆、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展览馆等公益性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纯商业性投资建设的人造景观的门票价格、游乐场(所)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及导游解说等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车辆进入游览参观点内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属于政府定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应规定免费开放日,向社会公布并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门票调价必须提前2个月公布

  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高低如何制定才合理?实施细则要求应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分类作价,保持合理比价。对保护性开放的重要文物古迹、大型遗址类博物馆、重要的风景名胜区等,门票价格应按照有利于景点保护和适度开放的原则核定;对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城市公园、纪念馆、博物馆和展览馆等,门票价格应按照充分体现公益性的原则核定。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一般不得高于市级同类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情况特殊的,须事先征得市价格主管部门同意。经营者自主确定的票价,应提前10天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因成本支出大幅增加,确需调整的,应当在调价前2个月向社会公布。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

  门票价格的调整幅度有严格限制,50元以下的(不含5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5%;50元至100元的(不含1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0%;100元至200元的(不含2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15%。以上提价幅度都是以旺季票价为准。

  旺季票价上浮最高50%

  通常景区都会通过举办各种活动来临时提高票价,实施细则对此作出了规范。游览参观点内举办各种小型展览、小型活动,一律不得提高门票价格;举办投入较大的大型展览、短期游园活动,为确保活动安全,适当弥补成本,需临时提高门票价格的,临时门票价格上调幅度一般不超过50%,且设置时间每年不超过3个月。

  季节性较强的游览参观点,可以分别制定淡、旺季门票价格。旺季上浮的幅度一般不超过50%,上浮的时间每年不超过6个月。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的政府定价的游览参观点,一般不再审批临时门票价格。情况特殊确需设置临时门票的,临时门票和旺季上浮的总时间每年应不超过6个月。

  收费景区内的公厕要免费

  游览参观点门票应实行一票制,确需单独设置门票的,应从严审批,不得变相涨价。将政府定价的普通门票和特殊门票或相邻的门票合并成联票的,价格应当低于各种门票价格之和。

  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应单独标示,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凡设置门票的游览参观点内的公厕不得收费。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游览参观点内随意圈地、设置简易道具收取取景费。

  特殊群体实行票价优惠

  实施细则规定得非常细,包括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强行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其次,游览参观点要对儿童、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宗教人士等实行门票价格优惠。

  除相关部门规定的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外,游览参观点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的价格优惠最高不得超过门票价格的20%。

  快报记者 郑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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