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台北12月25日电(记者 陈斌华 赵博)针对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本月18日第二度裁定将陈水扁无保释放,台湾检方25日再度提出抗告。陈水扁会否再被收押,又成为岛内关注的焦点。
台湾检方特侦组主任、发言人陈云南表示,特侦组第二次提出抗告,主要有五点主张:一是陈水扁有逃亡之虞;二是陈水扁可能与其他被告串证;三是陈水扁有可能湮灭证据;四是陈水扁可能危及证人和其他被告的安危;五是希望这次羁押抗告由台湾高等法院自行裁定,不要再发回下一级的台北地方法院裁定。
陈水扁因涉及多起弊案于11月12日被收押,12月12日特侦组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人后,案件移审法院,检方并向法院声请继续羁押陈水扁。但是台北地院审理后于13日凌晨当庭释放陈水扁,而且不用具保,仅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对此,特侦组16日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台北地院合议庭18日经过长达8小时的审理,认为检察官所提出的干扰证人、串供与逃亡的事证不足,再度裁定将陈水扁无保释放;并表示,如检方再度提出抗告,请台湾高院自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