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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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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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眼霓虹灯照得居民家红彤彤的
夫子庙综合管理办公室:将下通知限期自拆
  投诉人:市民李女士

  投诉内容:瞻园路上的古玩城霓虹灯招牌就在我家窗外,霓虹灯一打开,我们室内就是红彤彤一片,严重地影响我的生活。

  李女士是秦淮古玩城楼上的业主,去年底,购买了四楼的两间屋子,437室作为私人藏馆,438室作为办公场所。“当初买下这房子,就是看中周边的环境,临街的落地窗外面正好是瞻园路的林阴道,景色非常好。”经过3个月的精心装修,李女士搬进了新房,“下班后常和朋友来437室品茶、聊天。”

  可今年10月后,李女士再也无法享受下班后品茶会客的闲暇时光。“古玩市场在我家窗户旁边安装了一个巨大的霓虹灯招牌,这间屋子的环境完全给破坏了。”每天晚上,霓虹灯都会准时亮起,灯光透过落地窗直射进屋内,整间屋子都红彤彤的,李女士即便是拉起窗帘也无法阻挡强烈的灯光。 “前段时间,有个朋友在这屋子坐了五分钟,就眼睛胀痛得不行而起身告辞。”

  更让李女士担心的是,这块招牌的支架可能给自己的屋子带来安全隐患。她忧心忡忡地说:“顺着招牌支架,小偷很容易从2楼爬到4楼,只要砸开我们家的窗户,屋里的家当,肯定给小偷搬得干干净净。”

  李女士找到这块招牌的所有者——南京古都秦淮古玩城有限公司,可是对方却表示不能拆除,做这块招牌是为广大业主的利益着想,古玩城的众多店铺不同意拆,但可以考虑给李女士安装厚窗帘和防盗栅栏。

  但李女士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满意,“厚窗帘和防盗栅栏一装,夜景和白天的景色都给破坏了,在这样的环境里品茶,还有什么意思呢?”

  李女士又与业主委员会的郭主任取得联系,郭主任表示,当初装这块招牌根本没有得到业主委员会的许可。

  李女士再次找到古玩城,“开始他们说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口头批准,手续还在办理,后来又讲是手续没有办下来,但是肯定不能拆。”

  大前天下午,记者陪同李女士来到古玩城的办公室,一位姓徐的工作人员的说法和前面几次类似,坚持说安装招牌是为古玩城的业主考虑。

  夫子庙综合管理办公室城管科的李科长告诉记者,“古玩城建这块竖招牌确实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批准,这点我们已经核实。根据行政执法的程序,这样未经审批的大型招牌我们将下发通知,限期自拆。如果他们不肯拆,下一步我们将强制执行。”

  见习记者 是钟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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