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元旦春节慰问“红包”更鼓了
· 你会正确“借用”公交道吗?
· 苏宁总店庆:全城特惠4天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12 月 26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元旦春节慰问“红包”更鼓了
近30万人受益,其中两类人群标准提高100元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南京市将向困难群众发“红包”,让他们改善2009年元旦春节生活,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特定救济对象和低保边缘户等5类人群慰问救助标准与2008年基本持平,其中农村五保老人和特定救济对象提高100元。

  此次“两节”慰问,市区两级财政及慈善机构将投入资金6300多万元,让近30万困难群体受益。

  两节慰问金发放标准分别为:

  原10区城市低保对象按户补助:1人户补助标准为400元、2人户为600元、3人及3人以上户为800元。原五县城镇和农村低保对象的标准为不低于300元;

  原享受抚恤补助的“三属”、残疾军人(原在职、原在乡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定期补助的参战等退役人员、部分医疗困难的优抚对象,按高于低保对象100元标准确定,其中,原10区每人补助标准为不低于500元,原五县为每人不低于400元;

  目前登记在册的农村五保老人由2008年每人300元,提高为2009年每人400元;

  由民政部门发放生活费的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由2008年每人200元提高为2009年300元,大屠杀幸存者等特定救济对象由每人100元提高为200元;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之内,且患大重病、具有残疾证的残疾人、父母一方死亡的未成年子女、独居的70岁以上老人、全日制公办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在读学生、遭受突发性灾害和变故的6类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每户慰问补助标准为300-500元。

  ■相关新闻

  今年近1.3万人退出低保

  快报讯(通讯员 古丽梅 练红宁 记者 项凤华)昨天南京市民政局向社会通报,至今年底,南京城镇低保对象为40554户、76216人,占城镇人口1.86%,低保金标准为330元,农村低保对象为36242户、68504人,占农村人口3.23%,低保金标准为210~330元。其中,城市新增保障对象4742户、8254人,退出3779户、7237人;农村新增保障对象5284户、9408人,退出3003户、5752人;城乡累计新增10026户、17662人,增幅比去年18038人略少,退出6782户、12989人,比去年退出的9993人递增23%。南京市全年还发放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物价补贴2980万元;从7月份发到本月的低保户油价补贴(城市每人每月15元,农村每人每月10元)共发放资金1158万元。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