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车村”已形成黑色利益链
12月24日,苏州警方出动500警力围剿了苏州沧浪新城的“赃车村”,先后擒获犯罪嫌疑人70余人,当场收缴各类赃车60余辆。12月25日上午,涉案人员交代,正是有了一条利益链,才形成了买赃销赃的“毒瘤”。
曹某是河南商城人,今年35岁。去年9月她丈夫吕某因多次收购、销售赃车被判入狱。也就在这个时候,曹某从老家来到了苏州。没多久,她看到东头村里不少老乡做收售赃车的生意赚了不少钱,也起了入行的念头。曹某说,12月初她在友新高架下遇到了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对方刚偷了一辆车,问她要不要,她就花450元钱把车买了下来,没几天就转手卖了出去。她自称因为不懂行情,450元买进的赃车在搭了一个充电器后又以原价450元卖出了。后来,她又和同乡张某一起花400元买了一辆赃车,转眼600元卖出,还分给张某100元。
但是在讯问中,曹某坚持说自己一共只卖了两辆车,面对这么多天只赚了100元还搭个充电器如何维持生活的问题?曹某无法自圆其说。事实上,警方的前期侦查和其他涉案人员的指认已经确认,从12月14日到12月24日,曹某总共卖出14辆电动车,其中9辆已经确认失主。在警方掌握的犯罪嫌疑人名单中,曹某是几个主要人员之一。昨天,曹某和张某就是在接到上家电话后,从东头村出发,找到了位于相门附近的上家所在地。结果,被一路尾随跟踪的警方一举抓获。据了解,这些赃车分别以300元至500元的价格从上家买进,平均每卖一辆赃车可赚300元左右。
同时,市民贪图便宜,又认为每天那么多人骑着电动车,自己被警方查获的机率很小,抱着侥幸心理去购买赃车,也造成了盗车销赃链条的恶性循环。警方提醒市民,虽然对购买赃车自用的市民,通常会进行训诫教育,但对于其中涉案金额较大,或多次购买者,以及曾因盗车销赃被处理过的,除了要受到罚款,还有可能受到治安甚至刑事处罚。
警方人士解释说,窝藏、转移、收购、代销赃车或采取其他掩饰隐瞒行为,金额在5000元以上,或有3次以上(含)上述行为,累计金额3000元以上的,或已经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治安处罚2次以上,累计金额3000元以上的,都将受到刑事处罚。龚轩 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