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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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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两项新政开始受理申请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常熟两项新政开始受理申请

  日前,常熟市制定出台了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两个《办法》。《办法》的出台对完善常熟市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该市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从12月23日起,两项新政策将开始受理申请。

  廉租住房有哪些保障方式

  保障方式通过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和购买经济适用房方式实施。

  (1)货币补贴。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1人户为每月每平方米18元;2人户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 16元;3人户及3人以上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4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1人户为每月每平方米11元;2 人户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0元;3人户及3人以上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9元。

  (2)实物配租。主要供应给最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和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常熟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执行。

  如何申请廉租住房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办理申请手续,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家庭收入情况证明(低保、低保边缘、特困职工家庭应提供相关证件)、住房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以供相关部门审核。1958年私改遗留问题落政对象符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直接到市落政办办理相关手续。

  虞轩 王彪

  谁能申请廉租住房?

  (1)城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保、低保边缘及特困职工家庭(简称“两低一特”)。

  (2)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标准目前定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850元以下(按三口之家计算,家庭年收入3万元以下,850元/月·人×12月×3人=30600元);无法核实收入来源的,按家庭总资产在30万元以下认定。

  (3)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口(不含挂靠户)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城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的家庭(家庭成员指与申请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外出读书的学生、现役军人及服刑人员)。

  (4)城区范围界定为三环路以内。

  (5)住房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住房困难家庭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申请人夫妇的父母、岳父母、子女在城区及乡镇的住房分户计算后不满75平方米的。

  (6)保障面积标准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执行,实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须扣除现住房面积。

  谁不能享受廉租房?

  (1)申请家庭(含父母、岳父母或子女)在城区拥有住房或者在城区以外(含镇、村)拥有住房,分户计算后户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75平方米的;

  (2)因离婚失去住房不满5年的;

  (3)承租的公房拆迁时已给予货币补偿或安置房屋的;

  (4)私房拆迁时已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或安置房屋的;

  (5)已参加房改且面积达标或面积不足部分已进行货币补差的;

  (6)夫妻双方均已享受过住房货币补贴的;

  (7)户籍系以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方式迁入市区的;

  (8)户籍以非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名义迁入市区的;

  (9)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

  (10)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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