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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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2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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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离职能拿多少补偿金
最新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方法昨天出炉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工伤后终止劳动合同,能获得多少补偿金?昨天,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方法,明确当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应该一次性支付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而一级至四级职工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是退出生产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伤残津贴直到退休,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负责每月工资。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发40%

  对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 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当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伤残五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7-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1.4×(31905/12)

  伤残六级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7-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1.2×(31905/12)

  伤残七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7-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1×(31905/12)

  伤残八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7-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0.8×(31905/12)

  伤残九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7-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0.4×(31905/12)

  伤残十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7-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0.2×(31905/1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补发月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 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方法是: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对应发放的补助月数(见下表) ×(31905/12)。

  单位:个月

  年龄

  等级

  20周岁

  以下

  20-30周岁

  30-40

  周岁

  40-50

  周岁

  50-55

  周岁

  55-60

  周岁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36

  30

  24

  18

  12

  6

  30

  25

  20

  15

  10

  5

  24

  20

  16

  12

  8

  4

  18

  15

  12

  9

  6

  3

  12

  10

  8

  6

  4

  2

  6

  5

  4

  3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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