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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2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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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冠禽兽”其实是一个赞美人的词
  只要会说中国话,谁都知道“衣冠禽兽”骂人不带脏字。殊不知,这个彻头彻尾的贬义词,在诞生之初,却是个万众仰慕、光彩照人的“体面”词儿。

  “衣冠”的本意,代指公共权力。人类社会往往就是“衣冠社会”,有光脚儿的,也有穿鞋的;有骑马的,也有骑驴的。衣服穿戴始终法度森严,极有尺寸,就像梨园那句行话:“不怕穿破,就怕穿错。”特殊阶层,非常重视“衣冠”标志。比如,受鄙视的商人,两只鞋不能完全一样;再比如,地位低下的妓女,必须穿裤子,而不能随便穿裙子……如果上升到朝廷官仪,就更不能马虎了。所谓“衣冠”,就是“看得见的权力”、“贴上标签的等级”。

  按照朝廷官制,根据品级不同,彼此“工装”的颜色和图案各不相同。单说装饰图案吧,不外乎“飞禽”、“走兽”。这种严格的等级制度,从明朝就已经开始了。据明、清两代正史中的《舆服志》记载,文官绣“禽”,武官绣“兽”,任何人不得擅自逾越。“衣冠”上的“禽兽”自然和文武官员的品级一一对应。比如明代官员的服饰规定:文官一品绯袍,绣仙鹤;二品绯袍,绣锦鸡;三品绯袍,绣孔雀;武将一品、二品绯袍,绘狮子;三品绯袍,绘老虎。

  看来,“衣冠禽兽”曾是一个赞美词汇。可惜,到了明朝中晚期,很多官员甚至干起了鱼肉百姓的勾当。曾广受推崇的“衣冠禽兽”,渐渐堕落为“披着人皮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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