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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余名干警强制执行“红粉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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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1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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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下千万巨债,霸占房产不走,文书生效拒不履行——
百余名干警强制执行“红粉佳人”
  提起“红粉佳人”KTV,很多人不由得联想起在南京繁华的新街口地区,那一幕巨大的特色霓虹灯。然而,去年“红粉佳人”因涉及巨额债务案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红粉佳人”娱乐公司及其董事长欠下千万元巨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指使手下员工霸占一万多平方米的经营用房不走。

  南京白下区法院在南京市中院的支持下,最终派出100多名干警上门强制执行,“红粉佳人”100多个KTV包厢被封。该案执行规模、影响力度、执行效率,一时在南京引起轰动。

  回忆这起发生在去年的执行大案,白下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董旭松至今仍记忆犹新。

  欠下千万巨债不还

  红泥大酒店、红粉佳人娱乐公司都位于南京新街口地区,是号称“中华第一商圈”里的两家很有影响的企业。这两家单位都坐落在洪武路23号隆盛大厦。之前,楼下一二三层是红泥大酒店,楼上四五层就是红粉佳人。

  “‘红粉佳人’原是红泥大酒店经营,后来被浙江人朱某承包了,还承担了该娱乐场所的所有债权债务,并订下逐年还钱的协议。”这起执行案件的承办人、白下区法院执行法官董旭松说,“红粉佳人”的经营场所没变,还是承租红泥大酒店的。

  董旭松说,一到夜晚,这两家单位的霓虹灯交相辉映,增添了新街口地区的繁华。可谁也没想到,同在一幢楼的这两家单位,却于2006年对簿公堂,因为“红粉佳人”拖欠租金等事,双方闹到了法院。经白下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息事宁人。

  根据调解协议,“红粉佳人”欠下红泥大酒店房租453万元,“红粉佳人”公司董事长朱某欠下红泥大酒店实物及股权转让费756万元。“红粉佳人”公司和朱某应在去年6月30日之前支付100万元,余款从去年7月1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止分别付清。对于去年7月1日后新产生的租金,“红粉佳人”每月15日照交,但必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迁出承租房屋,并交还给红泥大酒店。

  双方当时还约定,若未按时履行约定义务,红泥大酒店与“红粉佳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终止,红泥大酒店有权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红粉佳人”必须迁出承租房屋,并归还相应欠款。

  结果协议生效后,“红粉佳人”和朱某迟迟没有履约,并拒绝迁出隆盛大厦。去年7月26日,红泥大酒店向白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找朱某谈话,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但均遭拒绝。去年9月13日,白下区法院在隆盛大厦“红粉佳人”公司张贴敦促执行公告,责令该公司于当月17日前迁出。

  但敦促时间届满后,“红粉佳人”和朱某仍没有“动静”。

  万余字执行预案确保安全

  法院决定强制执行,依法让“红粉佳人”迁让。

  “但工作真正动起来,才发现执行难度还是相当大。”董旭松介绍说,处于四五层的“红粉佳人”,每层楼有包间、酒吧、演艺厅40多间,各种出入口就有7个,且通道较长,弯道较多,光线差。从与当事人接触的情况来看,朱某的妻子抵触情绪很大,该公司还雇用了一些“保安”负责“看场子”,这些人如果在场,随时都可能冲击执行现场,阻挠执行。另外,可能还会有部分员工以未拿到工资为由,滞留现场,影响执法。一些供货商闻讯,也可能赶到现场“凑热闹”……

  所有的细节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意外情况,白下区法院为此多次召开会议,最终形成一万多字共100多条执行预案,几乎想全了可能发生的“不测事件”,并提出相应对策。

  而这份预案其后多次被其他法院借用,作为重大执行案件预案典范的执行预案文本。

  这份预案显示,当天执行共动用市法院法警、区法院干警、区公安分局民警115名。他们在现场总指挥的指挥下,分成警戒组、实施组、谈话组、后勤保障组和法警机动组,把每个人的责任、布控地点、行走路线全部事先作了安排,就连灭火毯和保障医生都想到了。

  为确保执法的公正透明,法院不仅派出几名干警全程录像,还请人大代表、检察官、相关媒体现场监督执法。

  再次开会讨论,确认万无一失后,白下区法院决定立即启动执行方案。

  百余名干警上门强制执行

  去年9月18日上午8时30分,白下区法院通知朱某夫妇到法院谈话。经再次劝说其依法履行义务不成后,法院立即通知已经赶到现场的执行干警开始执行。

  因为四楼还在经营,五楼已停止营业,为不引起“红粉佳人”工作人员注意,执法人员先分批进入五楼。在五楼集中后,立即关闭电梯,所有进出人员一律通过安全通道。9点45分,100多名干警通过电梯,悄悄在五楼集合。堵住出入口、喊话通知、清退现场人员、张贴封条、物品登记造册……

  他们在现场总指挥的指挥下,依照事先预案,执行人员迅速进入预先指定位置。由于事先准备充分,3个小时后,面积达一万平方米的100多个KTV包房,逐间贴上封条;“红粉佳人”的现场工作人员被逐一清出,所有物品、账目都被一一登记造册,强制执行圆满完成,没出现一起意外事故。

  下午1点半钟,干警们刚回到法院,又接到红泥大酒店的报告,说突然来了80多名不明真相的人,欲强行冲进已经查封的现场。得知此事后,白下区法院又立即派出60名干警火速赶到现场。现场谈话后得知,这批人原来是这里的员工,进入查封现场,是为了取回自己留在办公地的物品。

  在随后近3个月的时间内,白下区法院多次组织当事双方,对执行的款物进行庭外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协商解决。

  

  [法官点评]

  依法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权利得到实现的重要法律手段。

  为解决执行难,确保让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以顺利执行,南京法院创设了新方法,其中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在全国开了先河,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被推广。

  白下区法院强制执行的迁让案件,执行对象是被执行人迁出特定场地,较一般执行财产案件难度大,尤其因为情况复杂、场地庞大,更是执行迁让案件中的“骨头案”。就强制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而言,该案堪称法院大规模强制执行的典范。

  

  通讯员 中法宣

  快报记者 宗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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