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街危旧房改造
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08)第045号
拆迁范围: 栖霞区:栖霞街18号、24号、26号、30号、42号、43号、46号、47号、48号;东巷口1号-7号、9号-14号、16号、21号-29号、32号、34号-37号、40号;南巷口48号、62号-66号、68号-74号、81号、83号、87号-89号、91号-93号、97号-102号、109号、111号、117号、122号、125号。[以上门牌均含之号,拆迁范围以南京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地字第320113200810061号规划红线为准;拆迁期限:2009-01-01至2009-07-01
不服上述拆迁行政许可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拆迁人:南京金栖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拆迁人联系电话:85770241;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市栖霞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拆迁实施单位电话:85587858;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曹望鸿;拆迁评估单位:南京象仁土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4457081;请上述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特此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08-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