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一致认为,在国产化率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国内相关企业受到的影响甚微
等待两年多后,中国与美国、欧盟、加拿大的汽车零部件争端终告失利。
该争端起源于2005年2月我国出台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该办法对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即由此前10%零部件关税升至25%。自2005年11月起,加拿大、欧盟、美国相继就此上诉WTO。今年7月,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裁定,中国此举对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了事实上的歧视,违反了WTO的相关规则。9月,中方遵循WTO争端解决程序和规则,向WTO上诉机构提出上诉,希望修正原裁决。
12月15日,WTO上诉机构在日内瓦终审裁定:美国、欧盟和加拿大起诉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案中,中国违反世贸规则;该裁决在一个月内生效,中国必须限期改正这一做法。但是上诉机构报告推翻了专家组认为中国对成套散件和半成套散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违反入世承诺的裁决。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16日表示,WTO上诉机构支持中方在汽车成套、半成套散件进口关税待遇等方面的上诉请求,纠正了专家组此前的错误裁决,中方对此表示欢迎,但同时也对上诉机构维持专家组其他部分裁决感到遗憾。
WTO表示,在合理期限内,中国应调整该政策, 以符合WTO的相关规定。至于时间的长短,可以通过协商或者仲裁的方式来决定。
美国贸易代表苏珊·施瓦布进一步敦促中国,鉴于美国汽车业正处在难关,希望中国能遵守WTO规则,尽快取消不公平的贸易壁垒。苏珊·施瓦布甚至表示,美方将毫不犹豫地动用一切手段,以确保中国遵守WTO的相关规则。
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周世俭表示:“出台该办法,旨在防止外国企业逃税行为。中国进口整车的关税为25%,但进口汽车零部件的关税只有10%,不少跨国汽车企业借机大量进口汽车零部件,然后在中国组装后销售,变相规避了至少15%的关税。一旦中国调整该办法,将为跨国汽车巨头借机避税或逃税打开大门。”
但面对WTO的最终裁决,中国也只能接受。因为按照WTO的相关规定,一旦上诉机构作出裁决,则该结果不能被推翻。但业内一致认为,在国产化率不断提高的背景下,该裁决对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影响甚微。
北京新华信调查咨询公司汽车产业研究服务总监郎学红表示,即使执行这一判决,对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影响也较小。为了降本增效,多数汽车企业会进一步提高国产化率。
此前,业内一度认为该办法调整后受影响最大的将为豪华车企业,但记者昨日了解到,奔驰、奥迪、宝马等对此态度淡然。北京奔驰新闻发言人阮伟建表示,目前尚不清楚具体情况,对于影响暂时无法作答。
快报记者 吴琼 综合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