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张铜在延迟披露工商银行诉讼一案后,日前又曝还有两件债务纠纷虽已获判决,但仍未披露。
据了解,ST张铜与交行张家港支行在2007年11月5日至15日期间,先后签订三份合同,ST张铜向张家港支行借款共5000万元,双方还办理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合同签订后,张家港支行依约发放了贷款。最终,法院判决ST张铜归还交通银行张家港支行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支付原告律师费。
另一个案件则与ST张铜授信合同有关。2007年10月8日,ST张铜与交通银行张家港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一份,授信额度为2.2亿,2008年5月6日,高新张铜公司向交通银行张家港支行要求开立受益人为DAEWOO国际公司、金额为445万美元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扣除相关费用后,交通银行张家港支行实际垫付金额为美元349.3266万元。
两案合计,ST张铜需支付交行张家港支行将近8000万元。但ST张铜目前的情况是,公司账号被冻结,根本无从支付这笔欠款,一旦无法支付,公司将面临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抵偿。
快报记者 应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