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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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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退税,不是不可能

  “目前重庆等城市已在尝试推行购房退税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正对上海1998年实施购房退税政策的经验进行分析探讨。”在前天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座谈会上,住建部住房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透露上述信息。

  沈建忠在会上表示,目前房地产市场上普遍存在观望情绪,期待政府下一步房产政策的出台,市场投资信心明显不足,由此引发了2008年的房地产市场土地流拍、开工项目减少、房产企业规模缩小、房企资金链紧张、房企上市公司负债率提高、三角债拖欠等问题。

  “目前,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的是,包括房地产市场在内的经济衰退何时才能结束。”对于明年的房地产市场,沈建忠认为,应保持审慎乐观的态度,目前国家提出的首要任务是稳定市场预期。稳定市场的根本途径在于引导、支持改善型购房等自住需求释放。

  谈到明年国家政策导向,沈建忠表示,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中央及地方政府均会加大政策力度,同时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主要运用差别化信贷、税收、土地等方式,支持自住型购房需求买房。此外,还将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防范道德风险。

  沈建忠还在会上透露,近期住建部还就网上热议的房地产话题做了汇总,主要包括购房退税、租赁税、第二套房贷、房企信贷支持、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否会冲击商品房市场等话题和建议。“只要是有利于市场的政策建议,我们都可以考虑。”沈建忠表示,对于购房退税的建议,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公平性欠缺,二是操作上存在难度。不过目前已有重庆等城市在尝试推行购房退税政策,住建部也正对上海1998年实施购房退税政策的经验进行分析探讨。

  

  ■背景链接

  购房退税始于10年前的上海

  1998年,上海首先出台了个人购房可享受所得税抵扣政策(即“购房退税”),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根据政策,凡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在上海购买或差价换购商品住房并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外籍个人,且是商品房产权证的法定拥有人,可在这一时期内享受购房后起算的个人所得税抵扣。个人每年所得税缴纳得多,买房后所退的税额就多。

  个人月入5000元, 退税额约为房款4%

  高华证券研究员王逸表示,按上海的购房退税模式,假设购房价是居民家庭收入的7倍(房价/收入比),那么退税效应将相当于普通双职工家庭(每人月收入5000元)购房价格的4%;但如果居民家庭月收入为25000元,而房价与收入比为5倍的话,退税效应将从4%放大到15%。

  据估算,以高华证券所列举的第一个样本为例,每户买房家庭获得约4万元的退税额度,2007年全国住房销售套数在500万-600万套左右,这样算下来大约会有2000亿的退税红利。当然,上海方面的房价数据偏高,但总体而言,购房退税对于买房者的回馈非常丰厚。

  据《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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