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引桥部分防护措施不到位,妻子下桥途中跌入水中不幸身亡,丈夫愤然将古桥的管理单位——当地镇政府告上法庭。经过法院调解,镇政府承诺补偿死者家属8万元(8月29日《现代快报》曾作相关报道)。但死者丈夫日前来电反映,本该在今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的8万元补偿款,目前徐霞客镇政府却一分未给。
死者丈夫王铭(化名)说,“妻子家里的经济状况很不好,她的父母亲都已年老,但为了生活还在做临时工,家里有个弟弟是残疾人,收入也很少。”他实在想不通,8万元的补偿款是法院裁决的,也是徐霞客镇政府承诺的,但为何到现在还拿不到。
而王铭起诉案的委托代理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而按照这样的算法,被裁决补偿的徐霞客镇政府因为没有及时付款所产生的“滞纳金”累积到现在大约有5000元了。
徐霞客镇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前段时间镇里的工作比较忙,在补偿的衔接上没有做到位。该镇镇长薛洪都也表示,补偿款将在这个星期落实到位。金辰 薛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