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念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遇到一个好老师,一直教到我们小学毕业。老师姓顾,他很会讲故事,叙述生动,绘声绘色。顾老师肚子里的故事并不多,但他看《故事会》,看完了再把故事添油加醋地贩卖给我们。当时的我,认为《故事会》是这世界上最好的书。
我对《故事会》这本杂志一直怀着莫名的崇拜,直到上了初中。初中就有开眼界的机会了,比如可以读更长一点的小说,甚至长篇小说。那就不仅仅是故事了,后来有人告诉我,那叫文学。
不要笑,好不好?不是谁都理解什么叫文学的。我当时以为《故事会》里的就是文学,也有人拎着我的耳朵跟我讲,那也是文学吗?就算是,也只能是通俗文学;文学杂志,那才叫纯文学。
麦当劳才到深圳安营扎寨的时候,无数的深圳人举家前往,等着买汉堡的队伍能从二楼餐厅排到一楼,再围着大楼绕一圈。因为这是时尚,我们当时能理解的一种时尚。
最时尚的不是人多,其实是吃法。汉堡里夹着一层薄薄的芝士,有人不爱吃,就先小心翼翼地刮掉,然后吃掉牛肉饼,下面才是吃掉几片没怎么切的生菜叶子,最后就着可乐吃掉两片面包。觉得真爽,花一样的钱,吃好几样菜,荤的素的全有了,营养好得很。值。
后来,时尚之风又为之一变。很多人直接开到麦当劳去谈恋爱、见朋友,甚至谈生意,一坐几个小时,没人赶你走。这不是最时尚的,最时尚的是背着又厚又重的笔记本进去假装工作很忙,那时候又没有无线上网,但可以假模假样地打几笔WPS,白领。见过白领吗?十年前麦当劳里多的是。
不要笑,好不好?不是每个人都能了解时尚。“时尚就是一种丑,丑得我们无法忍受,以至于每不到六个月就必须换一次。”王尔德说的。所以现在城市的白领们不去麦当劳扎堆了,集体移师星巴克,到那里去发呆。
十年前,手机由大哥大向掌中宝进发的时候,价钱仍然很不便宜。我们那时候用BP机,别在腰眼里,有信号来,它会震动。那时候我们常说腰眼一颤,好事就来了。碰巧有个亲戚做手机生意,唆哄着买了一个,当然也别在腰眼里,有透明的塑料壳子。
那时候把手机别腰眼里的人,可能都不希望夏天就这么快过去,离老远就看见腰里一个黑黑的东西,跟别一盒子枪似的。瞧着神气又威猛。
那年回乡下,二叔见了我很客气,说我学问大了,眼镜里一圈一圈的。我听了很受用,还没来得及谦虚,二叔皱着眉头很不解地问我,城里戴眼镜的人都时兴把眼镜盒子别腰眼里吗?
不要笑,好不好?手机本来叫移动电话,别不别腰眼里是各人自由,只是想到每每会被误会,而这个误会还严重打击你的显摆之心,你就难免要郁闷一下。
我们所能认识到的好、时尚、经典与流行,十有八九都是廉价而靠不住的,但我们身在其中时并不能准确意识到。这是导致人间悲剧的重要原因之一。 江北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