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城际铁路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08)第044号
拆迁范围:下关区:黄家圩2号、3号(含之号)、5号、8号、9号(含之号)、10号、11号、15号;小市街1号-7号、9号-14号、16号、18号、31号-37号、39号、41号、45号、47号、49号、51号、53号、55号、108号、264号、266号、268号、270号、272号、274号;东门前街102号、112号、116号-128号(双号)、130号-146号(双号)、227号;小市新村1号-4号、8号、9号、11号、12号、12-1号、13号、14号、16-10号、24-1号;中央北路3号。[具体确切的拆迁范围以南京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20100200811056号、地字第320100200811095号规划范围和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书(2008)宁地管字第84号确定范围,并以沪宁城际实际铁路建设需要确认的拆迁范围为准。不含撤组剩余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
拆迁期限:2008-12-25至2009-06-25
不服上述拆迁行政许可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拆迁人: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拆迁人联系电话:85836033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市下关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
拆迁实施单位电话:58818590-8509
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王阶义
拆迁评估单位: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金宁达恒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6611285、86219580
请上述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特此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0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