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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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月上调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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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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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上调养老金待遇
幅度约为10%,惠及46万退休人员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天从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出台14条稳定劳动关系的措施,其中包括,裁员20人以上要报告、下月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

  南京加强了对失业的监控力度,从现在起,企业只要单次裁员达20人以上或占本单位职工总数10%以上的,就要严格实行申报备案。此前,南京规定,“一次性裁员超过100人”才需要上报。

  同时,南京还实行欠薪报告制度,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自工资拖欠发生之日起5日内向劳动部门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对困难企业和连续欠薪达2个月以上、累计欠薪达3个月以上的企业都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实施日常监管。从现在起至明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清欠工资,特别是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活动。

  “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高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惠及全市46万企业退休人员。”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养老金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方法将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倾斜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向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等倾斜。

  调整的水平,按照当地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据悉,目前南京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386元,那么此次调整有望人均月增138.6元,确保明年春节前企业退休人员能拿到调整后的养老金。

  同时,对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确实无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困难企业在缓缴医疗保险费期间,其参保人员住院或“三门”(门特、门慢、门诊精神病)就诊的医疗费结算与缴费脱钩,缴费年限在欠费补足后可以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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