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明年起实施
“民告官”案件
审理更透明
明年1月1日起,《江苏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将正式实施。该部省政府规章的出台,标志着江苏“民告官”案件的审理将更加阳光、透明。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保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透明,《办法》详细规定了听证当事人的权利:认为主持人或者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经主持人批准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查阅对方提交的材料;在听证过程中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质证、辩论;核对听证笔录;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此外,法制工作机构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行政复议听证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通讯员 衡晓春
快报记者 郑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