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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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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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讨债 遇上无赖
  通讯员 溧海 快报记者 吴杰

  发自溧水法院

  

  借给别人的3万多元钱要不回来,丁某没有上法院,而是请麻将桌上的朋友帮忙讨债。朋友确实把钱要回来了,但揣在自己口袋里就是不给丁某。丁某最后还是只好上了法院,以不当得利纠纷起诉麻友。

  去年1月,丁某借给张某36000元,张某写了借条,约定半年归还。到了时间,丁某找了几次张某,也没找到。去年9月,丁某与人搓麻将时闲谈起此事。同桌的麻友洪某一听,很热心,说自己能找到张某,可以帮丁某催讨。丁某很高兴,当即请其帮忙。

  洪某一口答应,并要求丁某将借条交给自己,待张某还钱时,将借条直接给张某。见丁某有点迟疑,洪某煞有介事地向丁某出具了一份收条。收条内容为,今收到丁某的借条36000元整。见此,丁某将借条很放心地给了洪某。当晚,丁某还请洪某吃饭,再递上一条好烟,并言明,事成后重谢。

  没多久,洪某果然将36000元讨回,丁某却开心不起来,每次他向洪某要钱时,洪某不是没有将钱带来,就是没有空,一直拖着不给。丁某万般无奈,于今年2月将洪某告上法院。坐在被告席上的洪某倒也爽快,说:“事情确实是这么回事,但钱已经被我花了,等两天再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洪某无法律依据占有36000元的行为显属不当,依法应予返还。拿到判决书的丁某直骂自己糊涂,称自己请人催款,是托鬼看病,越看越有病,早到法院起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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