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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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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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新条例保障市区老人晚年生活
  据无锡市政府消息,从2009年1月1日起无锡市市区高龄、贫困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将可享受每月200-600元不等的补贴。

  入住养老机构才能拿补贴

  据介绍,本次补贴对象是具有无锡市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自愿要求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人。高龄老人须为年满80周岁、需要生活照料的孤寡老人。贫困老人为年满60周岁、需要生活照料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人,或是年满60周岁、需要生活照料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以上、2倍以下的低收入户中的老人。

  需要生活照料是指需要介助(日常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帮助)和介护(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特定对象。

  补贴只能用于老人入住无锡市区范围内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服务费用。老人同时符合2种以上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高的执行。经批准享受入住养老机构补贴的老人,不得同时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层层把关 审核资格

  老人有入住机构养老需求的,可由本人或家属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镇)、居(村)委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经济条件、健康状况,包括进食、个人卫生、穿衣、排泄、移动及行走等事项等进行调查评估。对符合条件的老人,由居(村)委会在社区公示栏及老人居住地两地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老人,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处(镇)审核。街道办事处(镇)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上报材料作出审批决定,对不予批准的书面告知本人。同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市民政局备案。经批准后,从实际入住的当月起可享受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补贴。

  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相关部门将统一开设指定银行存折,由本人或者亲属至街道办事处(镇)领取存折。陆媛

  补贴标准:每月200-600元

  根据最新出台的《无锡市市区高龄、贫困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办法(试行)》,市区高龄、贫困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定额补贴标准分别为:

  年满80周岁的需要生活照料的孤寡老人介助(半护理)200元/月、介护(全护理)300元/月;

  年满60周岁的低收入户中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介助(半护理)300元/月、介护(全护理)400元/月;

  年满60周岁的低保家庭中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介助(半护理)500元/月、介护(全护理) 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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