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年10月
地点:某酒店内
拒不还欠款,当众挨了两巴掌,就以丢面子为借口,意图敲诈债权人,阴谋未得逞心生歹念,纠集一伙人携带砍刀将债权人砍伤。日前,北塘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0个月。
2007年10月18日,高某在一大酒店办乔迁酒。孙某带了几个年轻人一起过来,起初高某以为他们来喝酒,就叫服务员另开一桌。可孙某并不买账,把高某喊到过道的楼梯口问:“我们的事情怎么解决?”高某表示要喝酒就坐下,不喝就走。孙某回答:“你今天不给我钱我就杀掉你。”听了这话高某有些窝火,顺手推了孙某一下。孙某此番前来早已做好了准备,抽出一把砍刀向高某砍去。听到高某呼喊声,亲戚朋友都出来与孙某等人打了起来。毫无准备的高某和另一位朋友被砍伤,孙某等人逃之夭夭。
原来,孙某2005年来无锡打工,帮高某开车。不久后,孙某打算自立门户,开家废品收购站,高某看在熟人的面子上借了1万多元给他。2007年高某多次向孙某讨钱,孙某总是以没钱推辞。屡次被拒之门外的高某一气之下打了孙某两个耳光。事情过了几个月,孙某找到高某,向其提出索赔10万元。原因是被高某当众打了耳光,没脸出去做人了。2007年10月17日,就在高某乔迁之喜的前一天晚上,孙某曾打电话威胁高某要给他被打耳光的“损失费”。本以为孙某仅仅是逞口舌之快,高某没理会,结果乔迁之喜就变成了血光之灾。把高某砍伤后,孙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认为,孙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其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
庄莉莉 薛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