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30年的农民工,老了病了,却被单位扫地出门。在昨天南京市总工会举行的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上,来自鼓楼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们特别提到了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对于干了几十年的农民工来说,再多的赔偿金也比不上能和单位签上一纸合同,因为只有成为真正的“合同工”,老了才能享受“退休”待遇。
58岁门卫进了医院,就被暗示走人
58岁的李先生原来是句容的农民,1997年他凭着木工手艺进了南京某机关,负责桌椅板凳、办公木器的修理。后来桌椅用不着修了,李先生就改做门卫,一开始是三人值班,每人12小时依次轮流,后来又改为两人值班,24小时轮换,干了近10年,从来没有节假日、也没有休息天。李先生说三人值班时,拿的钱都达不到最低工资水平,减掉一人后单位将省下的工资分别加在两个人头上,工资这才涨了点,但节日加班费、夜班费等从来没有发过。在李先生的工资条上,记载的最高一次月收入为“1036元+医疗费50元”。
去年底,李先生生病住院了,部门负责人到医院探望他,李先生本来还挺感动的,不料这位负责人一面让他好好养病,一面拐着弯告诉他,门卫工作已委托给保安公司,他今后不用再去上班了。
“还差两年就可以办退休了,别人退休后不仅看病有保障,每个月仅退休金就有上千元,现在局里说让走人就让走人,生老病死从此全部依靠自己;过去身体强壮时不叫走人,现在面临退休时、身体也有病干不动了,却叫走人,这不是昧着良心坑害人吗?”李先生躺在病床上,越想越不是滋味。
农民工面临严峻的养老问题
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李先生终于如愿以偿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也补办了社保,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这家用人单位应该说还是比较“具人性、讲法律”的。可是,还有很多人没有李先生那样幸运,农民工正面临严峻的养老问题。
“南京周边的农民从1979年开始进城打工,现在已经打了近30年的工,就快达到‘退休’年龄,可是对于他们来说,很大部分都难以享受到‘退休’待遇,这部分人是最亏的。”南京市总工会法工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南京全市有在职职工120多万,同时还有120多万的农民工,分布在环卫、物业、协理员、城管等岗位,虽然与农民工签订合同、交纳社会保险的规定早已出台,但要强制执行却有很多困难。比如有的农民工自己不愿意交,有的是单位不愿意交,单位即使愿意为民工补交的,面对巨额的滞纳金也有很多难处。种种因素结合起来,农民工面对的最大问题是:他们今后谁来养老?
记者从南京市总工会了解到,今年已经组建了工会法律援助团,针对劳动关系领域内的农民工、低保户、困难劳模等进行法律援助,从今年6月以来,已经代理了480多起劳动争议,预计明年代理数量将会翻番。快报记者 都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