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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1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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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窃说盯上《梅兰芳》
诗人欧阳江河自称创意遭窃,已向片方发律师函
  《梅兰芳》上映首周末就在全国取得了4218万元的票房。中影集团新闻发言人翁立称,这是一个让“各方都满意”的成绩,他透露影片1.2亿的票房是发行方的底线。当然电影红了,是非也就来了。前天,著名诗人欧阳江河告诉记者,《梅兰芳》中包括“纸枷锁”在内的几个桥段都是剽窃他的创意。

  自称创意遭到剽窃

  影片《梅兰芳》中反复出现一副纸枷锁,在片中代表着梨园行身不由己的生存状态。就是这纸枷锁惹得诗人欧阳江河不高兴了,他告诉记者,他在2001年出版的作品《纸手铐:一部没有拍摄的影片和它的43个变奏》中有同样的创意,“虽然文本形式不是传统的剧本,但故事都在,这部作品包括一个电影的故事梗概加上43段由此引发的思想笔记。”据他介绍,当时因为资金的问题,这部电影未能拍摄,所以想先公开发表,以防止被剽窃,“可还是被剽窃了!”

  他强调,除了“纸枷锁”外,该片至少还有5处和其作品雷同:“我的作品中有男女主人公飞纸鸟情节,《梅兰芳》中梅兰芳和孟小冬飞纸鸳鸯;我的作品中主人公因不敢听纸碎的声音,所以不敢撕信,电影中则改成梅兰芳不断翻看大伯的信;电影中的人物充满恐惧,‘输不丢人,怕才丢人’,以及‘畹华别怕’都是讲一个怕字,这也是从我的作品中直接窃用的。”

  要诉诸法律讨说法

  欧阳江河准备用法律手段讨说法。去年他的这个作品已经被影视公司看中并买走了版权,但投资人最近去看了《梅兰芳》后,非常生气,质疑他是在一稿两卖。欧阳江河的律师函已经在前天下午传真给了《梅兰芳》片方。不过,欧阳江河并未透露自己具体希望得到对方什么样的答复:“我先看看他们怎么回应。”

  记者随即致电《梅兰芳》宣传总监黄斌,他称:“我一直陪在导演身边,他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这件事,也不认识这位先生。最近我们一直在各地跑电影的宣传,所以还没有收到传真。如果此事进入司法程序,发到中影或者严歌苓等人那里,那么相关人员会按照司法要求来处理。”成商

  严歌苓回应“诗人起诉”

  我可以反告他抄袭

  听到欧阳江河要起诉《梅兰芳》的消息,严歌苓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己尚未接到律师函,同时她表示:“他爱告就去告吧,反正他也告不赢”。

  严歌苓告诉记者,有关纸手铐的事情其实取材自她的家庭遭遇,“我继母的父亲在文革期间被关押,他就接受了这个纸镣铐的惩罚,之所以前几天接受《三联生活周刊》时我说‘不知道在哪里看到……’是因为我不想把自己家的事情拿来说,既然他(欧阳江河)一定要我给个解释,我也只有说出真实情况了。我连继祖父写给我的信都翻了出来,那里面有详细的描述”。此外,严歌苓表示,她同样也是作家的父亲萧马,早在1985年就把这段经历写成小说,发表在当年第五期的《当代》杂志上,后来在台湾和大陆都陆续发了单行本,“照理说,我们发表的时间在前,我是不是可以反告他抄袭呢? ” 新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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