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在农贸市场玩耍时,爬上一辆电动三轮车,结果车子突然启动,小女孩摔下被车轮轧伤,导致脾脏破裂被摘除。经起诉,法院判定车主承担20%的责任,家长担责80%。
今年7月15日,三岁的女童薇薇(化名)随奶奶到农贸市场卖菜。奶奶正在忙的时候,薇薇跟着另外两个五六岁的小孩一起玩耍。农贸市场内停着一辆电动三轮车,三个小孩觉得好玩,就爬了上去。突然,电动三轮车不知怎么启动了,撞上其他车辆之后才停下来。“不好了,小孩被轧到了!”旁边有人看到后,喊了起来。年纪最小的薇薇在车子启动后,站不住摔了下来,结果被后轮轧到。
薇薇的奶奶闻声赶来,立即将女童送往医院。经诊断,为脾破裂、胃挫伤、右肺挫裂伤、右侧血气胸,十分严重,前后花去治疗费4万多元。电动三轮车主是在农贸市场卖菜的丁某,薇薇被轧伤后,她赔了3000元。当薇薇的父母再要求赔偿时,丁某拒绝了。
于是,薇薇的爸爸将丁某告上了雨花台区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0万。丁某称,她看到小孩在车上玩耍,已经赶了两次,而且车子不是在路上行驶,责任应该由孩子的监护人来承担。
最后认定的损失为9万多元,法院根据事发的原因、场所及过程,判决薇薇的监护人承担大部分民事责任,丁某承担20%,一共1万8千多元。通讯员 余言 快报记者 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