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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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1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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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花季少年葬身轮下
  三个朋友在去网吧的路上遭遇车祸,两名少年遭遇一车撞击后又遭到另一辆车的底盘刮擦,双双身亡,另一名少女受伤,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未作认定。遭受丧子之痛的家属一纸诉状告到法庭,近日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两名车主各负50%的责任,并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2007年10月,尹某与卢某、黄某一行三人一同去网吧,途中肖安驾驶的车辆撞上三人,致使三人跌入机动车道内。恰在此时,庞国栋驾车经过,车底盘刮擦已倒地的尹某和卢某后翻车。该事故导致尹某当场死亡、卢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黄某受伤。

  因无法查证两死者的致死原因,交警部门对该事故不作责任认定。多次协商未果,尹某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肖安、庞国栋、肖安的工作单位某居委会,以及两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尹某的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4万余元。

  庭审中肖安辩称:自己只是将尹某撞倒在地,是庞国栋将其碾压致死,自己只应该负事故责任的30%,并且因为是工作时发生事故,故应由居委会按自己所负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事故发生后居委会已垫付了133000元。庞国栋也表示已垫付了1万元。两保险公司均表示,只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依法判决:因尹某死亡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合计345816元,由两保险公司各赔偿25000元,由居委会、庞国栋各赔偿人民币147908元;居委会、庞国栋对赔偿款项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陆媛 邓文瑶 杨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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