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依法行政”
请群众打分
快报讯(通讯员 衡晓春 记者 郑春平)记者昨天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国内首部对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进行规范的省级政府规章,且首次将省辖市政府、省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纳入政绩考核。
此次江苏出台的考核办法确定了七项内容:依法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年度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内部考核分值占80%,外部评议分值占20%。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等次的分值划分由考核机关确定。有关专家认为,“外部评议分”的加入,说明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政府是否依法行政具有话语权。
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将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