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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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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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闪婚:婚后不和坚决要离婚
  快报讯(通讯员江研 记者李梦雅)恋爱的时候,女孩陈玲阳听说对方能够参加房改时兴奋不已,登记年龄一到,马上结了婚。可是,这场以房子为基础的婚姻矛盾重重,女方最终提出了离婚。

  陈玲阳是南京人,2001年,只有19岁的她通过相亲认识了年长近十岁的吴庆。一段时间后,吴庆的单位有政策能参加房改,陈玲阳一听这件事,在法定结婚年龄到了之后,马上和吴庆领取了结婚证。

  虽然结婚之初两人的关系还不错,但是随着相处时间越长,两人性格中的缺点也暴露出来。吴庆越来越害怕妻子会离开自己。“后来,他对我无端猜疑,每个月把我的通信记录打出来后,对所有的男性都逐一打电话,导致我没办法在单位正常工作。同时,他总是折磨我,导致我身体和精神受到了严重损害。”陈玲阳说,她最终无法忍受,在今年到法院提出了离婚。

  法庭上,吴庆坚决不同意离婚,并表示妻子所陈述自己的种种行为都是不实的。

  江宁区法院一审判决两人不准离婚。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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