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封面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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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怎样证明“自己还活着”
· 对问题药品就应该“疑罪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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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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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怎样证明“自己还活着”
  ■公民发言

  一群土生土长的靖江人退休后回到了故乡,按照国家政策每月领取养老金,原单位为防止养老金被冒领,要求他们须不定期证明“自己还活着”,原先要求他们拍个性照片寄回单位,今年更是要他们到当地公证处开证明。

  (12月7日《扬子晚报》)

  为了领养老金,居然要证明“自己还活着”!正像有网友感慨的那样:我竟然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通过他们我才知道我是活人,感谢他们,我明天就去咨询一下,活在世上该怎么认证!

  看似荒唐的做法实在让人受不了,但原单位好像也很无奈。的确,分散在全国各地的退休老人,总不能一一去核实,不去核实,就有养老金被异地冒领的风险。那么,如何堵住这个社保基金流失的黑洞,已成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造成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养老金发放机构审查管理不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户籍管理、民政殡葬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协调一致,信息沟通没有建立有效机制,这都给了那些见利忘义的冒领者可乘之机。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只能寄希望于养老金发放管理机构与其他部门尽快形成无障碍的信息互通,进而堵上养老金被冒领的制度漏洞。无论如何,管理部门都不能把自己的管理责任转嫁到养老金领取者的头上,“证明自己还活着”,实在是一道可笑又可悲的门槛。(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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