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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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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上岗先过法律考试关
  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 通讯员 衡晓春)公务员能否升职、市容等部门的执法人员能否上岗,先要看你法律考试是否过关。记者昨天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江苏已就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出台实施意见。

  据了解,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执法;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定期进行考试、考核,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调离行政执法岗位,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这意味着,现行市容、工商、质监等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凡是未通过考试没有拿到执法证的,一律不得行使执法权。其次,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诸如依靠罚没款为协管人员发工资的做法将被严格禁止。

  另外,对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不得公开的外,应向社会公布决策方案草案,并采取座谈会、协商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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