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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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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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上辱骂协会秘书长 博主网站一起成被告
  无锡某洗涤协会秘书长王某无意中发现,有人在博客上发表《清理门户铲除内奸》、《洗涤协会究竟是在为谁办事情》等文章。王某认为文章中散布辱骂、诬陷自己的谣言,自己的名誉、尊严受到了严重侵害。一怒之下,将博主和管理网站同时告上了法庭。

  今年10月24日晚,无锡某洗涤协会秘书长王某在李某的个人博客上发现了标题为《清理门户铲除内奸》、《洗涤协会究竟是在为谁办事情》等博文。王某说,文章中指名道姓污蔑自己私刻公章、贪污公款,是协会内奸,并散布自己不再是洗染业服务协会秘书长等虚假信息。

  王某说,文章出现后,他在洗染业服务协会内的声誉和威望受到了极大损害,连同其人品也一并受到协会会员的质疑。另外,王某认为,侵权博客文章是在某网络公司经营的网站上发表的,而该网络公司未尽合理的审查、监管义务,没有及时地删除侵权文章,致使上述谣言在网上广为流传。

  为此,王某把李某及网络公司告上无锡市北塘区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删除博客侵权文章,在博客、国家级报纸及网络刊登文章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两被告赔偿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2500元。

  近日,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记者了解到,目前博客已经删除。至于网站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是不是在删除帖子后就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法律还无明确规定。

  承办法官说:“随着网络在生活中日益普及,原本被称为虚拟空间的网上社区已经和现实密切相连。由此而引发的侵权纠纷也频频出现。言论自由不等于侵权自由,如果有第三人知道发生在虚拟空间的名誉侵权案的被侵权人是谁,就可以认为被侵权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网络不能因为其特殊性就排斥法律对它的管辖。”

  通讯员 庄莉莉 王志高

  快报记者 吴杰

  ■新闻追踪

  上月28日,快报报道了《执法部门检查劳动合同四吃闭门羹 派力公司将被罚1.9万》,前天上午,派力公司终于打开门,但却拒绝接受1.9万元罚款。

  前天上午9点半,白下区劳动监察人员来到位于龙蟠中路329号陶然苑502室给派力公司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敲了5分钟门后,门突然开了,派力应用人才培训中心负责人范某主动邀请监察人员进门,并叫手下人拿出一部摄像机开始拍,表示这是为了保留证据。“首先,我要说的是王宁(投诉者),她是今年5月份通过关系到我公司实习的,她现在还在南艺上学,在其他地方还有一份兼职。其实,当时我并不想录用她,因为我觉得她水平不够,后来她表示哪怕不给钱,只为了能在电视上露个脸以后好找工作。”随后范某开始向记者诉苦,这个女孩子在工作期间犯了很多错误,工作任务也没完成,在离开的时候,她还拿了800元钱说做网站,到现在也没有还。“那你们之间有没有签实习协议呢?”对于记者的疑问,范某说:“由于是熟人介绍过来的,我就没有想到和她签啥协议。”

  “我2003年就从南京中医药大学大专毕业了,曾在范老板那边干过。今年5月份,他找到我希望我能帮忙,到他那边和电视台合作策划《金色梦想夏令营》活动,我还有当时的QQ聊天记录作证。既然是工作,怎么会不要钱呢?我经常是周六周日也来加班的。所以我不可能是来实习的,而且我现在是在读成人教育本科,不是全日制在校学生,属于在职深造性质的。还有说我拿了800元,那可以拿出借条啊。”对于范某的种种说法,王宁很委屈。

  随后劳动监察人员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9万元,“这只是对派力公司不配合执法工作而进行的行政处罚。如果再不理,就是法院强制执行了。而且投诉人王宁的情况还没有开始处理,如果一旦查明,该公司确实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没有参加社会保险,那么就要赔双倍工资并且补缴社会保险费。”白下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缪挺表示,目前投诉人王宁正在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该单位仍旧不理会,不来应诉的话,那么劳动仲裁可以按照缺席裁决。

  快报记者 项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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