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人章某在网上开了一个博客,号称交友网站,实际上是介绍同性恋卖淫。公安机关掌握线索后,将涉嫌组织卖淫罪的章某抓获。案件审理过程中,章某交代,朋友邱某曾经为他联系过“生意”,公安机关随即给予邱某行政处罚,邱某不服,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网上组织卖淫
今年6月24日,无锡警方抓获8名同性恋卖淫人员和组织卖淫的嫌疑人章某。据了解,章某是个整日混迹于网吧的网虫。去年初,他无意间上了一个同性恋交友网站,看到网站内有大量的交友需求。章某灵机一动,自己开设了博客,从网上找了一些照片放到博客上,并谎称自己有多个愿意卖身的同性恋“小弟”。
没过几天,章某就接到多名嫖客的电话。同时,还有愿意做“小弟”的人主动找他介绍“生意”。手头有了资源,章某就开始介绍生意,并从中提成。随着“生意”越来越好,章某让“小弟”集中住到一家宾馆,给他们编上号码,然后将每个人的写真照片按号码贴在博客上,供客人选择。
每次接到电话或收到网上留言后,章某便派客人指定的“小弟”前往,自己则在“小弟”的服务费中提取30%的中介费,并且规定“小弟”每月另外上交100元管理费。据查明,从2007年初至案发,章某在无锡地区多次组织卖淫活动,手下“小弟”增加到7人。目前,章某已经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给朋友帮忙被处罚
就在章某被抓获的三天前,他的朋友邱某曾经找他联系过“生意”。6月21日晚,邱某与朋友一起吃晚饭,酒足饭饱后,朋友提出想要嫖娼。邱某明白这个朋友的性取向,便主动打电话为他“联系生意”。邱某联系的人就是章某,章某接到电话后,马上一口答应。一切准备就绪后,邱某带着朋友驱车赶往章某所在的旅馆,章某安排“小弟”黄某出台。三天后章某被警方抓获,把邱某的事也一并交代了出来。
警方认为,邱某的行为涉嫌介绍他人卖淫,7月1日,公安机关给予了邱某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治安处罚。然而邱某不服公安机关的处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院维持处罚决定
无锡市北塘区法院审理认为,介绍他人卖淫是侵害社会良好风尚、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本案中,卖淫者与嫖客虽身为同性,但他们间进行了伤风败俗的性交易行为,而这种交易得以完成,又与原告伙同卖淫组织者从中牵线搭桥,介绍撮合有着直接的关系。
公安机关由此认为邱某是采用电话联络等手段伙同卖淫组织者共同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予以治安处罚,无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不当。为此,法院判决维持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
通讯员 庄莉莉 王志高
快报记者 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