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不经意间发现了“装修清单”和电视柜上的小圆孔,刘先生可能至今都不知道,妻子在家中的卧室和客厅里都装了摄像头。“说是为了防盗,可装这个都没跟我说一下,这不是在防我是什么?”昨天上午,刘先生和记者提起这事时,情绪非常激动。
[丈夫惊讶]
家中装了两只摄像头
经过多年奋斗,年近不惑的刘先生夫妇去年在江宁百家湖附近购买了一套价值百万的联排别墅。房子靠近湖岸风景区,装修持续了半年多,直到今年9月份,家具才陆续到位。由于工作重心仍在新街口,夫妻俩便把这套房子当作是“第二居所”,只在闲暇时来此度假,平日并不住。
刘先生说,自己工作比较繁忙,当初是由妻子一人负责琐碎的装修事宜。上个月底,他无意中在妻子的装修材料袋里,摸到了一张介绍针孔摄像头的说明材料,以为只是妻子拿回来的传单。然而,刘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最近他去别墅和朋友小聚时,居然在正对沙发的电视机柜上,发现了一个直径1厘米左右的圆洞,他好奇地扒开来一看,发现了嵌在电视背景墙里的一只小针孔摄像头。“家中竟有电子眼!”这可把刘先生吓得不轻,他立刻在屋子里四处搜寻。终于,在主卧室柜子的一角,又找到了另一只针孔摄像头。“卧室这个是装在玩具熊肚子里的,正对着卧室的床。”
[妻子辩解]
摄像头是用来防盗的
是谁在自己家里装上摄像头,目的何在?刘先生立刻和妻子取得了联系。“我和她一说这事,她就支支吾吾的,我当时就猜到肯定是她私下里装的。”刘先生很肯定地告诉记者,妻子装的时候,并没有和他说起过。
新装修的房子里平时并没有人住,也没留多少贵重物品,为何要瞒着自己装这两个摄像头?妻子坚称摄像头是装来防盗的,刘先生则不这么认为:“如果是装来防盗的,为什么不告诉我?而且还只在卧室和客厅沙发对面装,这是什么意思?”当天,刘先生和妻子大吵了一架。
刘先生觉得,妻子是因为不信任他,“才装上这玩意来监视自己”,而正是这一点,让刘先生深感“受伤”。他甚至还冲动地按照材料袋里翻出来的摄像头发票,找到了销售摄像头的新街口某电子城的摊主。他认为,摊主随意销售“针孔摄像头”,是间接导致其隐私受侵犯的“元凶”。
记者昨天下午联系上刘先生的妻子方女士,方女士表示,摄像头确实是自己装的。“因为平时别墅无人居住,为了防盗,才装电子安防系统的。”方女士说,“装那种全套的太麻烦了,就简单地搞了两个摄像头。”当时装修的杂事特别繁多,她也记不清到底有没有和丈夫提过这事。对于丈夫认为自己是在监视他的想法,方女士坚持认为“这是一个误会”,“我自己会和他好好解释这个事情的。”
[律师观点]
在家装电子眼也会侵权
“即使是在自己家中装监视设备,如果没有对利害关系人进行告知,也肯定是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龚丽认为,和前段时间出现的“在家装摄像头监视保姆”类似,如果没通知屋内人,就算在自己家里,也不能用摄像头对准家人的生活空间。“隐私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况且从情理上讲,如果只是出于防盗目的,也应和同住一屋的丈夫知会一声。”
既然这样做不合法,那么,眼下经常出现的通过种种偷拍手段或调查公司,获取“捉奸”的照片和视频,是否能够作为证据来使用呢?龚丽律师表示,就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这个问题还处于争议中。“一方面,证据来源的确侵犯了部分权利人的隐私,另一方面,不可否认这些偷拍证据的真实性。因此,法官在裁量的时候通常会采纳证据事实作出判断,但这并不表明这样取证就是合法的。”
见习记者 单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