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浦研 浦刑 记者 宗一多)河南新野县的程某纠合4名无业人员,谎称要辨认“凶手”,在5天的时间里,流窜4省9市进行抢劫。
23岁的程某从老家到广州打工后,贪图安逸,一直没有挣到钱,他纠集了一帮在广州认识的小混混“阿贤”“疯狗”“高老表”等人商量进行马路抢劫,“这样来钱的速度才快”。
经过一番策划后,2007年8月23日18点30分,程某等人乘坐租来的本田飞度车,流窜到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一阵“逡巡”后,程某等人下车拦住了正在路边行走的王某等3人,“你们停下,我们一个小弟是不是被你们砍伤了?”程某摆出一副凶样,恶狠狠地质问道。随后,王某等人不得已跟着程某等人来到附近的一家饭店里。一进入包间,程某掏出尖刀。王某等3人为了保命,只好将口袋里的950元钱、银行卡以及3部手机全部掏了出来。程某等人得手后,立即从劫得的银行卡上提取现金7600元逃之夭夭。
初次得手后,程某等人喜不自禁。据法院审理查明,程某等人分别在江西、合肥多次作案,去年8月26日,他们又流窜至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市民广场附近抢劫;随后,又跑到徐州、山东枣庄、济南、青岛等地抢劫,直到8月29日下午,这伙劫匪被警方抓获。审理查明,程某等人在几天的时间里,共抢得现金111919元、手机30余部、笔记本电脑1台、数码相机1架。经鉴定:被抢物品合计价值12480元。浦口区法院于日前作出从重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