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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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灯四点后开
桶装饮用水停供
空调冬天不允许用
· 奥巴马不敌
小甜甜居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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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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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前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下,由网友自创的关于如何“过冬”的帖子可谓层出不穷。日前,网上更出现了某公司出台的针对员工的“过冬”条款。有网友在天涯论坛上贴出了最近自己公司出台的超级雷人“过冬”条款,向众网友展示其中的种种雷人之处,同时向大家请教条款是否有任何不合法的地方。

  员工开灯饮水也严控

  从帖中可以看到,该雷人“过冬”条款写道: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逐步加重,公司的运营和赢利状况也受到严重的冲击,现更需要所有员工勤勉节约,保障公司度过金融冬季,特从即日起开始实行以下的条例。

  记者认真看了遍该“过冬”条款后,发现条款一开始所提及的取消公司的旅游计划,控制员工对公司电话的占用时间等等的规定都还不算什么,真正雷到人的规定还在后头,在对公司用电和饮用水的“节约”两项上。根据规定,员工被规定只能在阴雨天气或下午4点以后(视天气情况)方可打开公司的电灯。此外,公司也将开始停止向员工供应桶装饮用水。违反该条款中个别条文者,一经发现还将被处以每次100元的罚款。

  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了众多饱受经济不景气和公司类似的“过冬”条款压迫的网友的回应。对于停止供应饮用水一项,众网友纷纷表示“完全不能接受”。有网友看后幽默地说,在这大冬天里,按照上面所说的“节约”政策,也就等于“要每个员工都穿羽绒衫,抱个热水袋在黑灯瞎火的办公室里上班”。

  条款已多处违反法律

  当然也有不少人认真地告知发帖者,条款中的第一、八项均有不合法之处。其中,第一条违反了劳动法,带薪休假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而最后的第八条则违反了合同法,员工的工资应以合同上签订的为准,不应跟着公司的盈亏走。

  除此之外,不少网友还愤愤不平地认为,现在有不少公司都在金融危机的“庇护”下,趁机出台一系列不合理的所谓“过冬”条款。但其实,经济对公司赢利到底有没有影响,员工根本是无法知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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