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以来,常州新北区在全省率先细化罚则规范,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戴上“镣铐”。
据新北区法制办主任郜军介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通俗地说,比如城市管理中对于违章建筑,相关法律规定其罚款额度,只有一个上限和下限,具体罚款多少,就属于职能部门的‘自由裁量’,以前对有的违建罚9万,有的只罚2万,这个罚款的具体标准是多少?没有一个明确细致的依据。现在对细化罚则,就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新北区为确保执法人员在合理合法的自由裁量幅度内进行处罚,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于今年3月份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并正式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新北区规范自由裁量权,使行政处罚的尺度统一、透明、公开,使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恰当合理的处罚,有效避免行政处罚畸轻畸重、前后不一、随意性大、同一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不一致等问题。王忠良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