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的首日,但记者从多个券商处了解到,目前尚无一家向监管部门提交了融资融券试点申请,“还在等待证监会关于上报申请的进一步通知。”
根据《规定》,证券公司从实施之日起按相关要求向证监会报送开展包括融资融券在内的新业务的书面材料。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规定》的正式实施是融资融券这一新业务启动申报程序的前提条件,但监管部门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安排相关工作进程。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曾表示,在融资融券试点启动后,监管部门将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试点证券公司的资质条件和标准,并公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审批内容、标准和程序。而截至目前,该“通知”尚未下发。
“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开始接受上报申请的通知很可能就是同一个通知,”某创新类券商相关业务负责人猜测,“通知一旦下发,将标志着融资融券业务进入审批阶段。照此推测,融资融券试点将不太可能在年内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尽管相比此前的市场预期,融资融券试点进程有所放缓,但相关工作并未停滞,而是一直在稳步推进中。据了解,上周部分券商接到了来自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开始准备申报融资融券试点资格的相关材料,并附带了一份材料清单。
“虽然通知尚未下发,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券商申请融资融券试点的准备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上述负责人表示。
实际上,各家有望向首批试点资格冲刺的券商很早就启动了相关的准备工作,并根据自身特点和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理解,制定出了各具特色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经过了反复的论证和修改,应该说还是比较成熟的。”某大型券商相关负责人充满信心地向记者表示,“从券商的角度来看,相关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快报记者 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