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陈英)《南京市管线规划管理办法》日前审议通过,2009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新建、改建5年内或者大型翻建3年内的城市道路,应当优先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
办法规定,除了新建道路之外,在交通繁忙以及商业网点集中的闹市区,或是城市次干道及以上等级的道路,以及管线埋深在3米以上开挖施工断面较大的地段,也都要求最好采用不开挖的技术铺设管线,将影响减少到最小。违反规定,未经许可或未按许可内容建设管线的,由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设施,并可处以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