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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时间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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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2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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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燃放烟花时间缩短
其中12天燃放时间缩水两小时,同时警方特别强调除节日外禁放冷烟火
  冷烟火不烧手,但却能点燃纸张,因此冷烟火也不能放!昨天,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山西路军人俱乐部召开现场演示会,向市民宣传冷烟火的危害,并首次明确除重大庆典和节日外,冷烟火严禁燃放。记者从会上获悉,2009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基本沿袭今年的规定,即面上开禁,点上禁放。

  冷烟火不烧手,但能烧纸

  “很多人都认为,烟花是不能随便乱放的,但冷烟火无所谓。其实,这是个认识误区!”昨天下午,在军人俱乐部内的一片空场上,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现场做了个实验,让与会人员见识了一下冷烟火的威力。

  一位专业操作人员从袋子里拿出了一根冷烟火,这种冷烟火是很多庆典活动上常用的那种,没有引信,只在尾部连着两根电线,是靠接通电流点燃的。操作人员将两根电线分别接在一个干电池的正负极上,炫目的烟花便从上面的喷口呼呼地喷了出来。警方一位负责人把手伸进了四溅的烟花中说,“我把手放在上面都没事,但如果我拿一张白纸过来,你们就知道厉害了。”随后,警方负责人拿了一沓打印纸,放在冷烟火的烟花里,一两秒钟,火苗就冒了出来。

  据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管大队周向阳大队长介绍,冷烟火的危害性很大,近期外地发生多起娱乐场所火灾事故,究其原因,大多数都跟违规燃放冷烟火有关。

  警方特别强调说,根据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除重大庆典和节日外,一律禁止在六城禁放区内燃放包括冷烟火在内的烟花爆竹,一律禁止在体育场馆、剧院会堂、演播大厅、舞厅、宾馆饭店等室内公共场所燃放烟火。

  禁放基本沿袭今年政策

  据悉,依据《(南京)全市200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及有限开禁工作方案》,2009年具体有限开禁时间为:2009年1月25日(农历除夕)起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具体时间段为:2009年1月25日(农历除夕)、1月26日(正月初一)、1月30日(正月初五)和2月9日(正月十五)为24小时全天开放,1月27日(正月初二)至1月29日(正月初四)、1月31日(正月初六)至2月8日(正月十四)每天中午12时至晚上10时开放,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六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与今年的燃放时间相比,大体相同,只有在1月27日(正月初二)至1月29日(正月初四)、1月31日(正月初六)至2月8日(正月十四)这段时间,将燃放时间由原来的中午12时至晚上12时缩短为中午12时至晚上10时。

  此外,2009春节期间六城区烟花爆竹销售仍然实行专营制度,由市供销部门统一组织销售,主要以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规定的C级和D级烟花爆竹品种供应市场。具体产品目录、产品性能介绍及燃放实验数据等相关材料,由市供销部门报市禁放办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产品继续实行强制保险和封签销售。与今年不同的是,2009年1月22日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为各专营点允许销售烟花爆竹时间,这个时间比今年提前了一天。

  警方表示,具体哪些点禁放,哪些点开禁,目前正在进一步研究中,一旦确定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快报记者 田雪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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