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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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2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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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气人! 反对声中饭店破墙扩建
  投诉人:戴先生

  投诉内容:我家住在王府南园小区33幢206室,22号楼下“四川人家”饭馆的李老板找到我,称将拿下一楼106室开饭店。我们楼上的居民当然不答应,没想到这两天他就私自把饭店烟囱建了起来,还找来工人敲墙准备施工。

  饭店私自搞扩建

  王府南园小区33幢2单元106室原本是一间房产中介公司,现在被隔壁“四川人家”的李老板租下,准备用来扩建饭店。昨天一早,李老板找来几名工人敲墙,准备改建装潢,遭到楼上居民一致反对。

  记者赶到时,几名居民正站在106室外看守着,106室阳台通卧室墙壁已经被敲通,里面砖头满地、杂乱无章。临街门面房旁刚建起的铁皮烟囱直伸房顶。“要不是我们阻止得及时,怕是今天就搞起装潢,明天饭店就做起生意来啦!”戴先生说他家就在106室楼上,对于自家楼下开饭馆,他是一肚子的火。

  原来,本月22日,戴先生家来了一个“不速之客”,手上还拎了烟酒等礼品,来者正是楼下四川人家饭店的李老板。“他说楼下106室他租下了,准备开饭店,来通知我们一声。”戴先生说楼上的住户都不同意,没想到这两天他就私自施工,在居民的一再反对声中,他才暂时停了工。

  居民饱受油烟之苦

  4楼的应女士告诉记者,自从多年前33幢一楼破墙开店后,105室就一直被租来做饭店,从此楼上居民没了安宁。“店家换了好几拨,噪音倒也罢了。每天楼下一炒菜,油烟就直往楼上蹿。更要命的是整个下水管道、排污管道经常不通,隔三差五要疏通,抽出来的全是厚厚一层油”。

  “现在物权法规定了,要是楼下开饭店必须经过楼上邻居的同意,否则就不合法。”应女士边说边拿出楼上居民联名签字的反对书。她说,自从李老板来打“招呼”后,她和戴先生一块去跑了环保局、卫生部门以及工商局。“他们都表示楼下开店没有合法手续”。

  店主保证不开餐馆

  随后记者找到了王府南园社区居委会的徐主任,徐主任称,此事已经惊动了居委会。目前他已经和环保、工商等部门联系过,李老板这种行为显然不合程序,他们已经叫李老板赶紧停工。而李老板告诉记者,106室每月的租金要两三千元,如果不开店他要血本无归。

  最后经过徐主任从中协商,四川人家的李老板写下了书面保证,表示106室不会用来经营餐饮业,经营的范围绝对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快报记者 赵丹丹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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