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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2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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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问答
  问: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夫妻两人最高可贷60万元,我近期买房打算全部用公积金贷款,请问哪些银行可以办理?

  答: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民,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都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南京公积金分为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在哪办理具体要看您办理的是哪一级别的公积金。如果是南京市公积金,目前可以办理市公积金的银行有14家,分别是工、农、中、建、交、中信、招商、南京银行、浦发、兴业、民生、光大、华夏和深发展。如果是省公积金,那么办理省公积金的银行只有工、农、中、建、交、中信、招商、华夏、兴业9家。近期,江苏银行将成为可以办理省公积金贷款的第10家银行。

  

  问:听说公积金新政出台后不可以直接现金支取公积金了,请问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答:南京公积金新政针对柜面支取还贷业务进行了调整。自2009年1月起,柜面支取还贷业务(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全部实行转账还贷,不再支取现金。各单位在为职工开具支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支票时,必须全部采用转账支票,不得再开具现金支票,从而保证专款专用,同时防止支取还贷中骗提行为的发生。新政中明确:柜面支取还贷业务将于2009年1月至6月每月的1至15日开始办理。不过,有一种情况仍可以支取现金,买房人只是在买房的一年内,凭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也可以提取公积金现金,前提是还没有还付贷款。快报记者 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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