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体育专电(记者 周欣)26日,吉勇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讲述了来龙去脉。
吉勇曾是清华大学跳水队司机,2001年底调到该校体育部工作至今。吉勇说:“今年4月时,我当时正在工作,突然于教练打过一个电话来,问我有没有替她领过钱。我说我现在说话不方便,给她发了个短信。6月份时,于芬打电话给我,让我去她的办公室,让我把之前发给她的短信内容写成书面材料,我写了。此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于教练,一直到今天。”
“11月24日,游泳中心跳水部工作人员第四次来到学校,给我看收据原件,我仔细核对了,确实是我的签名。于是,我写下了一份书面证明,确认是我代领。”
吉勇表示,他代领的四笔钱共13390元交给了于芬,但没有收据。“我不是摇摆不定,也没有替谁说话,我是根据事实说话。即使让我出庭,我也会作证的,”吉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