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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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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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误会 他掐死女友女儿分尸
  通讯员 刑一 市法 快报记者 宗一多

  发自南京市中院

  

  高某带着一个女子回到同居女友的住处看装潢,不料同居女友的女儿误以为高某有了外遇,将情况汇报给母亲。同居女友遂向高某提出分手,高某为此迁怒于女友的女儿,在一次争吵中,怒将女友女儿掐死,并用菜刀肢解尸体,随后将尸块装在箱子里,藏到江宁大学城的绿化带里。昨天下午,高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双双丧偶 开始同居生活

  “要不是她在中间瞎说,导致我和她妈妈分手,我是不会掐死她的。”落入法网的高某认为自己杀人是被逼的。

  今年40多岁的浦口人高某,在江宁区一个工地工作,其妻子早年去世。

  “2003年左右,我就和她同居了。”高某口中的“她”,是一位同事的妻子李颖(化名),而他的这位同事也去世多年了。由于之前两人就熟识,再加上有着“丧偶”的共同经历,不久两人就同居在一起。

  “我平常就住在李颖家,李颖有个女儿,对我也挺不错的”。落网后,高某很怀念一家三口的温馨生活,“在一起的那两年,我们也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

  一个误会 掐死女友女儿

  “后来我们分手,纯粹是一个误会,而出现这个不可挽回的局面,全是李颖女儿造成的。”误会引发了分手,高某对李颖女儿一直怀恨在心。

  “2006年10月,一个女同事想要装修房子,我想李颖的房子装潢得不错,于是就带着这个女同事到李颖家看房屋装潢。”高某说,“不料,我们离开时,正好遇到李颖女儿放学回家,她误以为我和这个女同事有暧昧关系,就告诉了李颖。李颖听到后很生气,跟我吵了一架,并提出分手,让我搬出去。”

  尽管高某再三解释“我们是清白的”,可李颖就是不听,最终高某带着一些衣物离开了,心里越想越气,“我投入了感情,也投入了金钱,最终努力全白费了。”

  事后,高某多次努力想要挽回这段感情,但都以失败告终。去年8月25日上午,高某带着箱子,准备到李颖家里把自己的东西都拿走。

  进屋后,高某发现家里只有李颖女儿一人。他在整理衣物时,想想之前对李颖女儿不错,如今因为她一句误会话,导致自己被扫地出门,情绪越来越激动。一番争吵后,他狠狠掐住李颖女儿的脖子,不管李颖女儿如何挣扎呼救,他就死死地掐着,直到她倒在地上不再动弹。

  肢解尸体 藏在大学旁边

  报仇的快感很快就消失了,随之而来的是杀人后的恐惧,高某盘算着如何毁尸灭迹。

  “随后,我将尸体拖到洗手间,用家里的菜刀将尸体肢解,分成头、四肢、躯干六块。”高某向警方一五一十地介绍了肢解的经过,“我将尸块装到随身带来的箱子里,并用水冲洗了卫生间的血迹。”

  为了不使杀人的事情暴露,高某还制造了一个假象:“我离开时,带走了李颖女儿的一些衣服、小包、一双鞋子、一串钥匙和一副眼镜,造成她离家出走的假象。”

  一切安排好后,他请朋友开了一辆车过来,将他及箱子一起带到工地宿舍。

  “8月27日中午,我把尸体分装到四个蛇皮口袋里,趁没人,把尸体埋在工地宿舍附近江宁大学城的绿化带里了”,高某说:“当时共挖了四个坑,一个袋子一个坑。8月28日,我把箱子、李颖女儿的小包、衣服带出去烧掉了,她的钥匙和眼镜扔到工棚附近的井里了。”

  做完这一切,高某认为天衣无缝,像往常一样继续工作。可不久,高某就落入警方的视线。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高某虽然没有前科劣迹、认罪态度较好,但其为了泄愤故意杀人,然后分尸掩埋,企图逃避法律制裁,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决定判处高某死刑。经过核准,昨天下午,高某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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