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一对外来打工的张某夫妇与当地村民吴某签订购房协议买得一房屋,一直居住至今。近日,自称是房屋真正主人的陈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属于自己的房屋。法院审理后判令张某归还,但张某拒不履行。武进法院邹区法庭成功调处、执行了此案。
张某夫妇十几年前就来到武进邹区镇打工,当年夫妇俩拿出所有积蓄向当地村民吴某购得一住房,付清钱款后签订了购房协议书。近日,两人莫名收到法院的传票,被告知一陈姓男子要求他们返还已居住十年的房屋。夫妇俩很是纳闷。
原来,十年前,吴某以自己的名义卖给张某夫妇的房屋,真正的产权人却是吴某的岳父陈某。吴某以自己名义出卖陈某的房屋是无权处分行为,由此,吴某向张某夫妇返还了房款并要回了购房协议书。武进法院邹区法庭审理后判令张某夫妇在判决生效起两个月内搬离该房屋。
张某夫妇根本不能理解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了,于是她们说什么也不搬。几个月之后,见张某一家仍无搬家动向,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走访,与当事双方沟通,了解到相关情况后,邹区法庭执行法官积极做张某夫妇的思想工作,并为其安排好搬出后的住所;陈某同时答应补贴张某夫妇在十年内修葺房屋的款项。通过认真、真诚地沟通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邹法 作雪 葛小林